人员核酸检测方案

时间:2024-08-09 20:16:07
人员核酸检测方案(通用8篇)

人员核酸检测方案(通用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员核酸检测方案(通用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员核酸检测方案1

为充分发挥常态化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筛查预警作用,落实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高中风险区降级解封及常态化监测筛查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2022〕94号)要求,现就全省建筑工地强化常态化核酸检测及查验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严格执行核酸检测人群及频次要求

建筑工地既有所有人员至少每天20%、每周全覆盖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建筑工地涉及的其他人员,按照《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甘建发电〔2022〕144号)规定及属地联防联控机制或有关部门要求执行,配合落实有关核酸检测要求。

二、督促落实落细主体责任

项目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对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组织保障和督促检查,建设单位要总体负责,工程参建各方要按照条块结合、分级分类原则,管好自己的人,动态盯控管理各自人员,督促人员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一是加强核酸检测工作衔接。积极对接确认核酸检测点位,做好工地人员组织,督促工地人员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按照“就近便利、划区分片”原则,就近规范参加核酸检测,严格执行核酸检测过程个人防护等相关要求。采取全封闭管理、人员比较集中、人员较多的工地,应积极协调对接核酸检测机构开展对口上门采样服务,减少非必要人员流动接触。

二是严格封闭管理和动态查验。工地持续实行封闭管理,落实“一扫三查”要求,做到“逢进必查、不漏一人”,严格进出人员核酸查验,对临时进入工地的相关人员还需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禁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工地。

三是强化核酸检测专项管理。工程参建各方企业/单位层面,要加强总体专项管理,统筹调度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加强层级检查督促,织密兜牢监测预警网底,有效防范疫情隐匿传播风险,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工地核酸检测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工地人员核酸检查和筛查情况纳入常态化督查内容,共同落实落细“四方责任”,强化督导惩戒,推动落实见效。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发现问题不足并督促整改到位,及时消除疫情防控风险,对不按要求落实核酸检测、进出各类场所拒不配合查验的个人、不履行核酸检测及查验责任的工程参建各方,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我厅印发的《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甘建发电〔2022〕144号)等规定执行。

  人员核酸检测方案2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x疫指[20xx]x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x疫指[20xx]x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监测工作,对回x的在外务工人员,全员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举措,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核酸检测对象

(一)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回x的务工人员必须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隔离措施。

(二)所有回x的在外务工人员必须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举措;

对持有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免于检测,但要落实自我健康监测举措。

二、检测对象摸排

(一)符合要求检测对象自主申报,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进行登记确认为检测对象。

(二)各乡镇(开发区)安排各村居落实专人进行主动摸排,每日进行汇总上报所在地乡镇防指办,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审核确认为检测对象。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安排落实专人对本单位符合检测对象进行摸排,每日进行汇总上报所在乡镇、社区,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审核确认为检测对象。

三、检测采样时间、地点

(一)原则上每日上午8点至12点进行采样,特殊情况除外;

所有应检对象须在返x24小时内完成采样。

(二)所在乡镇(开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当日应检对象在做好个人防护后,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指定场所进行采样,采样工作在县疾控中心指导下进行。

四、采样人员安排

(一)各乡镇采样人员原则上由该乡镇卫生院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担任,人员不足可向所在医共体牵头医院申请支援。

(二)县疾控中心采样人员不足,在报县防指办同意后,可临时抽调民营医院和县直卫生健康单位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支援。

(三)县级公立医院原则上负责做好本院发热门诊、住院、陪护、一线人医务人员采样检测和“原检尽检”对象的采样检测工作;

县防指办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抽调人员参与采样检测工作。

五、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

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参照相关文件要求于1月xx前落实到位。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设置和采样设备配备由所在地乡镇防指办协助落实,县疾控中心给予业务指导。

六、采样标本转运

各乡镇卫生院采样点采集标本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安排专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转运,规范做好交接工作,确保生物标本安全。

七、检测单位及费用

所有采样标本由县疾控中心负责统一安排检测,按规定时间出具检测报告,如果日检测量超过县疾控中心承受能力的,可委托县医院、县中医院或第三方进行检测,所有“应检尽检”对象的采样检测等费用由县疫防指研定。

八、工作要求

(一)组织动员,精准摸排。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按照省委书记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四个强化”和完善“四个链条”要求,成立专班、落实责任,组织动员应检对象参加采样检测;

及时精准摸排应检对象信息,确保做到应检尽检和健康检测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防护,规范操作。所有参与摸排、采样、检测人员均应按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专业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规范开展采样检测工作,确保采样准确、检测规范,生物安全。

(三)加大宣传,维护秩序。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检测对象的理解和支持,并安排专人到采样点现场负责维护秩序,有序排队、保持安全距离,保证采样工作顺利进行,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四)及时汇总,准确报告。各乡镇(开发区)各单位要及时准确汇总参检人员信息,督促落实应检人员采样到位;

县疾控中 ……此处隐藏9369个字……控调度会及省委第87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核酸检测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省疫情形势趋于整体平稳,但周边多省份相继出现局部聚集疫情,且毒株以奥密克戎为主,呈现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隐匿性高、无症状感染者占比大等特点,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核酸检测作为当下筛查感染者的关键技术手段,可及时发现传染源、降低疫情扩散风险、为后续防控工作赢得时间。依据《关于转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吕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xx〕10号)、《关于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相关工作的通知》(吕疫情防控办函〔20xx〕191号)、《关于转发加强公共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通知》(吕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xx〕14号)、《关于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的补充通知》(吕疫情防控办函〔20xx〕195号)精神,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以核酸检测为中心扩大预防,进一步加强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部署,更好服务于疫情防控大局。

二、总体要求

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按照市防控办《关于转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吕疫情防控领导组发〔20xx〕10号)文件要求的频次,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建立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日报告制度。常态化防控情况下,全市居民每15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每月1-2日、15-16日),所有居民15分钟可到达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点,核酸检测对所有人员实行免费。

三、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突出重点;定期检测、分类管理,系统管理、及时上报;方便检测、全民免费,常态推进、筑牢防线。

四、工作任务

(一)建立核酸检测体系。

1.场所设置。市医疗集团牵头,以汾阳市人民医院PCR实验室为中心,分别设置三类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点,山西省汾阳医院发热门诊、汾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区三个街道办公共场所设置固定采集点31个,汾阳医院和汾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保持全天候24小时运行,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公布运行时段;整合所有村级卫生室设置80个备用采集点(原则上满足居民2000人左右选择有宽敞地点的位置),在全民检测时使用;在4个高速卡口和火车站、汽车站设置6个临时采集点,全天候24小时运行。

2.人员配备。核酸检测实验室人员由汾阳市人民医院检验科为主,抽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验技术人员补充,满足24小时4班倒运行。核酸检测标本采集人员来源:

(1)以属地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抽调医务人员为主,汾阳医院、汾阳市人民医院、汾阳市中医院、汾阳市妇幼计生中心各抽调10名采集人员补充三个街道办公共场所固定采集点使用;

(2)交通卡口核酸采集人员由医疗集团抽调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满足24小时运转使用;

(3)每月两次全员核酸检测可由民营医院抽调补充三个街道办固定采集点使用,或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培训100名有医学教育背景人员,储备为应急核酸检测标本采集人员。

3.标本采集。固定采集点标本采集人员由医疗集团统一调配各市直医疗机构储备队伍,主要完成重点人群定期日常检测;储备采集点负责每月两次全民核酸检测,属地政府负责采集点现场的组织领导、信息登记、后勤补给、秩序维护等,具体工作按照《汾阳市全员新冠核酸检测工作方案(第三版)》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4.标本转运。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逐级转运至汾阳市人民医院PCR实验室。交通卡口临时采集点标本由医疗集团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市中医院、妇幼计生中心救护车归医疗集团标本转运调配使用。

(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各单位要充分履职尽责,完善部门核酸检测工作方案,按照吕梁市疫情防控办《关于转发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分类防控措施的通知》(吕疫情防控组发〔20xx〕10号),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分门别类建立本部门和本单位重点人员名单和管理台账,实施精细化、动态化、数据化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每天按时报送《汾阳市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重点人员核酸检测日报表》。各部门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报送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情况,务于每日下午17:00前报送前一日检测数据(邮箱:xxxxx)

(三)公共场所核酸检测查验。

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场所建立常态化查验监测机制,从5月20日起,按照“谁管理、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单位等重点单位,大型商超、农贸市场、餐饮住宿、医疗机构(急诊急救除外)、旅游景点、商务楼宇、交通场站、零售药店、学校(含托幼儿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城际客运等公共交通工具,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棋牌室、麻将馆、网吧、KTV、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按摩、理发、洗浴、足疗、水疗、茶庄、酒吧、美容院、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密闭场所,会议培训、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团队旅游等“聚集性活动”,要严格落实测温、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卡)、查证(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无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上述场所,并提醒其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统筹组织好辖区内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督促辖区内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要在摸清人员底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核酸采样点,配齐核酸采样所需相关物资、信息录入设备,做好后勤、信息网络等保障工作,引导群众有序进行核酸检测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配合属地做好职工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及时了解人员健康码情况,对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要进行检点督促,确保其及时完成核酸检测。

(三)部门协同作战。各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系统内人员及时按照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同时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有效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提供核酸检测技术支持,做好采样和检测服务;财政部门负责常态化核酸检测所需经费保障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核酸采样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核酸检测;其他住建、商务、教育、民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工作。

(四)畅通信息系统。市医疗集团我市核酸检测信息平台对接机制,各级各类场所核酸检测查验以国务院客户端、山西健康码或检测机构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核酸查询结果或纸质报告为凭证,平台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

(五)严格查验结果。全市所有公共场所要在显著位置设置明显标识,提醒群众需查验5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安、交通、市场、文旅、住建、商务、教育、民政等职能部门深入所管理各场所和单位,对不按规定查验核酸检测证明,要求立即整改;引起疫情传播风险的场所和单位,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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