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效管理实施方案(通用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长效管理实施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长效管理实施方案1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干200天,实施市容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大力提升农贸市场建设档次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对市区农贸市场的经营设施、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彻底整治,达到“整洁、卫生、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通过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整治标准
(一)经营设施
1、市场门头统一形象设计,清晰、美观,整齐、大方;
2、市场进出口处设立导购图、公示栏、服务台、复秤台;
3、摊点、货架设置布局合理、整齐划一,商品摆放无“伸舌头”堵塞通道现象;
4、用电设施状况良好,电线无乱拉乱扯现象,照明灯具规格统一整齐;
5、房屋、墙面、地面、设施无破损现象。
(二)环境卫生
1、市场外“门前三包”区域内无流动摊贩、违章搭建、占道经营、倚门设摊等行为;周边道路、人行道、停车场和绿化带清洁卫生;
2、每个摊位内设保洁桶(袋);
3、市场内无卫生死角,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渍,干净整洁。
4、市场内无乱吊乱挂、乱堆乱放现象。
(三)消防安全
1、在市场内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宣传“明白纸”;
2、消防设施完备,好用;
3、市场内无违章用火用电,无违章经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现象;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占用防火间距现象等。
(四)食品安全
1、市场内食品经营单位亮证经营,证照齐全,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2、熟食经营、加工、制作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容器、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及包装袋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直接入口食品加盖加罩;
3、食用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公示栏公布;
4、蔬菜、畜禽、肉类、豆制品、卤味等商品实行准入管理,出证、索证等手续齐备,台帐登记完整;
5、市场内熟食摊位、营业房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及洗手、消毒等设施。
完成时限:整治阶段20XX年6月;巩固阶段:7-8月。
责任单位:各农贸市场主办单位。
督查部门: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工商部门。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各区要按照市商务局年初下达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年内争取再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6-8处,使市区农贸市场达标率达到70%左右。
(二)明确责任主体
按照《青岛市集贸市场管理办法》、《青岛市农产品交易市场管理规范》和《青岛市农村集贸市场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市场主办者应履行市场经营、服务和安全、卫生设施建设、维修及日常管理职责,是第一责任人。对此,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对照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迅速行动起来,开展整治活动。
1、应加大投入,对经营、环境、消防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美观大方。
2、对市场的卫生实施全程全天候保洁,实行定岗定责定人“三定制度”,全面推行垃圾收集袋(桶)装化,并对市场垃圾随产随清,时刻保持良好的市场环境。市场负责人每天应不少于2次对市场卫生情况进行巡查。
3、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市场主办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四项能力”建设,在市场内张贴“明白纸”,市场管理人员和业户要熟知其内容要求。
4、要坚持进场农产品检测、公示和索证索票制度,协助商务和有关执法部门搞好食品安全监管。
5、要配合城管、街道等部门做好市场周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清理,创造良好的经营秩序。
(三)加大检查监督力度
1、强化属地化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此项工作按属地管理实施。各区要与市场主办单位签定市场卫生管理责任状,明确责任和应达到的目标,督促市场主办单位搞好整治和日常管理。同时,要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巡查记录。
2、明确责任分工。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市场标准化建设、消防安全(会同消防部门)和卫生保洁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工商分局主要负责市场的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和商品索证等工作,根据商务、农业等部门对农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对违法销售者作出处罚。在工作中,各区商务、工商等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把市场管理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3、加强舆论监督。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将不定期对各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期间,市里将每周进行一次抽检,并在平面媒体设专栏,将检查情况予以曝光。
(四)建立奖惩制度
市商务局和市工商局对在国家省和市检查中被扣分的、一年中市区检查二次不合格的、群众举报经查属实的以及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农贸市场,将依法给予处罚;对管理优秀的区和市场将给予奖励。按照原市经贸委和市工商局《关于建立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制度的通知》(青经贸〔20XX〕75号)规定,对年度内有两个以上季度(含两个季度)综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市场,市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和市场所在地商品流通主管部门、工商分局进行通报批评。
长效管理实施方案2顺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趋势,让消费者“来得开心,看得舒心,买得放心”。实现管理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和目标一致起来,在此基础上,树立起全新的品牌形象,使之成为南宁农贸市场的样板,全国农贸市场的一面旗帜!农贸市场除参照当地现有的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外,还应该有所创新,实现管理的“四统一”,即统一理念、融合互动,统一规划、分类布置,统一形象、规范识别,统一规章、民主监督。
一、市场管理
1、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2、经营者对摊位门市房进行调换或转租必须到农贸市场综合管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3、划行归市,市场内摆放商品应整齐有序摊位、门市房外摆放货物不得超出划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超越明示线及影响其他业户经营不得售卖经营证照规定外的商品。蔬菜摊严禁出售干货如木耳、油面筋、花生米等
4、市场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 ……此处隐藏6403个字……作总结报送到县局市合科。
(三)严格奖惩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工作责任,确保每一个农贸市场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员,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按照作风专题整训活动的部署安排,扎实做好对照排查、整改落实、长效管理等工作。对在实施农贸市场管理升级工程工作中管理责任不明确、任务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工作无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参与评先评优资格;对因履职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问责办法的规定,适时开展责任追究。
长效管理实施方案5为切实巩固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的成果,进一步加大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新违法建筑的产生,真正在全街道范围内建立起“防违、控违、拆违”的长效管理措施。根据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和富政函[20**]11号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制定xx街道违法建筑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
一、建立网络,明确职责
1、成立拆违办
办公地点设在城市管理科,由办事处副主任徐雪峰任主任,城市管理科和辖区执法、国土、公安等部门抽调的同志组成拆违办。
具体组成:主 任:徐雪峰
副主任:俞 焕
成 员:魏小标、吴学军、吴春松、钱江、董晓峰、张志平、陆利华、张正龙、费学峰、马国娟。负责本辖区防违、控违、拆违工作的组织实施,着重做好违法建筑的巡查、及时制止、自拆强拆、信息上报等工作。
拆违办下设巡查组,由城市管理科科长俞焕任组长,成员为科室人员、xx执法中队和土管员。
具体组成:组 长:俞 焕
副组长:魏小标吴学军
成 员:吴春松、陆利华、张正龙、张志平、费学峰
负责本辖区违法建筑的巡查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对发现的违法建筑应及时制止,认真填写好巡查日志,并对村级巡查组的工作进行督促落实。
2、设立村级违法建筑巡查组和信息员
⑴村级巡查组组长由各村农村工作指导员担任,各村书记、主任、分管城建、土管的村干部和农村工作指导员为成员。具体负责本村范围内在建私房的日常巡查工作,并对已发现的违法建筑做好及时制止、重点监管,督促自拆工作。
⑵村级信息员由各村分管城建、土管工作的村干部担任。负责本村范围内在建私房和违法建筑每日信息的定时报送,落实私房挂牌施工等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举措
1、新违建零控制
(1)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各村支两委会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城建工作的村干部为直接领导责任人,下派各村的农村工作指导员负总责。
(2)对产生新违法建筑的村,在新违法建筑未拆除期间,该村私房审批一律停批。
⑶产生新的违法建筑产生未及时上报,让街道拆违办发现或有民举报的,涉及主房类的',村信息员和农村工作指导员扣除当月考核奖的50%;涉及附房类的,扣除考核奖的20%。
⑷奖惩措施。年终考核对工作积极、措施到位、成效显著的村和相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产生新违法建筑年内未拆除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制”,对街道办和村相关人员,将采取效能问责措施给予处分,相关人员遇到下列情形的,予以问责:
产生新违法建筑的村原则应在一个月内予以拆除。
①产生一处新违法建筑。一个月内未拆除的,涉及主房类的,村信息员、农村工作指导员、村信息员和城市管理科相关联系人扣除一个月考核奖;涉及附房类的,扣除半个月考核奖。并给予以上责任人及村书记、主任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处理。
②产生二处新违法建筑。一个月内未能拆除的,涉及主房类的,村信息员、农村工作指导员、村信息员和城市管理科相关联系人扣除一个季度考核奖;涉及附房类的,扣除一个月考核奖。并给予以上责任人及村书记、主任通报批评或告戒。
③产生三处以上新违法建筑。一个月内未能拆除的,涉及主房类的,村信息员、农村工作指导员、村信息员和城市管理科相关联系人扣除半年度考核奖;涉及附房类的,扣除一个季度考核奖。并给予以上责任人及村书记、主任待岗或停职处分。
2、老违建负增长
为扎实开展“拆违”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街道办事处财政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在建新拆旧的工作基础上专门对各村“空心村”整治实施“以奖代补”的奖励措施,并在年终的“拆违”工作中捆绑考核。具体如下:
⑴实行以奖代补财政适当补助政策。街道对各村拆除的建筑物实行补助政策,补助标准:①主房类,砖混结构补助120元∕平方米、泥木结构补助80元∕平方米。②附房类,砖混结构补助80元∕平方米、泥木结构补助50元∕平方米。③简易房补助30元∕平方米。对拆除当年审批宅基地总面积的150%以上的,补助标准予以上浮30%。
⑵补助面积的计算和拆违面积的认定。补助面积为拆除总面积减去当年审批总面积(无房户审批的面积除外)的差。拆违面积的认定以各村农村工作指导员和城市管理科相关联系人确认为准,否则不予认可。面积计算按建筑物的落地面积为准。
⑶实行“一拆一档”。对拆除的建筑物要健全照片、通知书、名册、面积等档案资料,作为拆除建筑物的依据,并及时报送街道城市管理科备案。
三、抓好宣教,提高意识
街道将切实抓好村级巡查队伍和信息员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进一步做好国土、城建、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学法、守法、依法建房的自觉性。建立三项制度:
1、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村信息员会议,及时分析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
2、培训制度。对街道、村两级城管土地工作队伍每半年不少于1次的定期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3、宣传制度。广泛运用新闻媒体、宣传车等载体抓好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街道宣传车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街道辖区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建房氛围。
四、有奖举报,全民监管
为深入开展“拆违”工作,发挥广大群众对违法建筑监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街道办对新产生的违法建筑设立个人违法建筑行为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电话:63485035 63485082。
1、举报的类别和奖励标准。①举报的违法建筑是主房类的,经查实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②举报的违法建筑是附房类的,经查实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
2、奖励程序。
⑴ 举报核实
街道拆违办接到举报受理后,在24小时内指派责任人调查核实。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举报有效:
① 举报受理前,该违法建筑未被有关部门发现的;
② 同一违法建筑属于首次举报的;
③ 所举报的违法建筑经调查属实的。
⑵ 奖金的领取
① 举报人有奖励要求的,由街道拆违办具体承办人员填写《违法建筑举报奖励申请表》,并按照“一案一档”要求,整理好举报调查的相关依据、资料,经拆违办负责人审核批准同意报街道办主任批准。
② 审核批准后发奖励通知,要求举报人凭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如果通知发出后2个月内无人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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